審計報告|民航處未正確記錄部分註冊無人機 近7千架仍未核實

社會

撰文: 梁薾心

發布時間: 7 小時前

最後更新: 7 小時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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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一份審計報告就民航處對小型無人機操作的規管進行審查。(資料圖片)

政府積極發展低空經濟,新一份審計報告就民航處對小型無人機操作的規管進行審查,揭處方未有正確記錄部分註冊無人機,部分機身超重逾3倍;又未核實近7,000架小型無人機。

無人機重量與型號不符、序號重複

根據《小型無人機令》,小型無人機分為3類,即甲一類小型無人機(重量不超過250克)、甲二類小型無人機(重量在250克以上,但不超過7公斤),及乙類小型無人機(重量在7公斤以上,但不超過25公斤)。

審計署在最新一份報告指出,截至今年6月30日,在SUA一站通數據庫內共有24,070架註冊小型無人機,包括6,910架甲一類、16,972架甲二類,以及188架乙類。但審查甲二類首5個最常見型號,共6,030架註冊小型無人機後發現,有25架未被正確記錄重量,其中22架被記錄為不超過250克(介乎168至250克),即只屬甲一類;其餘3架則被記錄為超過7公斤(介乎24至25公斤),超重逾3倍。

逾1,200架無人機架逾2年未核實

報告又指,雖然小型無人機應各有獨一無二的序號,但在6,030架註冊小型無人機中,有130架的序號在SUA一站通內有重複記錄。另有30架有效註冊小型無人機由22個已刪除帳戶持有。

報告亦提到,截至今年6月30日,「核實中」的小型無人機有6,997架,其中1,257架被列入這類別逾24個月,認為民航處要繼續密切監察核實處理情況,並採取措施,確保個案獲妥善跟進。

6個訓練機構未核實導師及實習評核員資歷

至於無人機訓練機構,報告稱,截至6月30日,有8個獲批准的小型無人機訓練機構,及有1個小型無人機訓練機構已獲民航處原則上批准。抽查在2022年6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期間,由6個獲批機構提交的10宗申請申請發現,有6宗申請的相關機構,雖已提交導師及實習評核員的履歷,但並沒載有任何證明文件,如曾修讀課程的證書及過往工作經驗的工作證明信,亦沒文件證據顯示民航處在給予相關機構批准前曾作跟進。

部分操作許可在沒經審查下獲續期

此外,現時要進行進階操作,須先獲民航處許可,持有人於進階操作許可有效期內,須至少接受1次預定監管審查。報告指出,根據民航處記錄,有94個民航處批出的進階操作許可,已於今年6月30日或之前到期,但9宗從沒進行審查,當中有2宗的許可仍獲續期,違反指引;有11宗則在許可到期後2至43日才接受審查。

審計署又提到截至今年6月30,38宗違《小型無人機令》個案中,13宗涉旅客,認為民航處應加強對旅客進行宣傳和教育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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